餐厅员工将顾客遗留的装有28000元现金的包私藏,顾客回来寻找她拒不承认,在警方介入后她还是不承认,最后在派出所认罪,警方认定非法占有,念其初犯担保回家,公司决定按规章制度处理,罚款500元并开除,请问这样处理可以吗
对违反法律的员工是否可以开除的,由警方予以罚款,公司有开除权,没有罚款权,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12-11-18 20:22:26
对违反法律的员工是否可以开除的,按照你说的情况,可能涉嫌犯罪,侵占罪,如果犯罪由法院判决,公司只有开除权,没有罚款权,具体建议当面咨询
2012-11-19 08: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