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未婚先孕,现在孩子一岁了,我才19岁。我们没有拿结婚证,孩子户口在男方。和我老公在一起这两年他一直在我父亲手下工作。我带了孩子11个半月,男方妈妈带了一个半月,带的非常不好,我想接回来自己带,可是他们不答应,我和我老公感情非常不好,他动手打过我三次,性格急躁,如果我要和他分手,孩子抚养权会是我的吗?怎样才能得到孩子抚养权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不要办理离婚登记,法院也不受理解除同居的诉讼。但对于同居期间共同添置的共同财产和生育的小孩的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十周岁以内孩子要看由谁抚养适宜;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要征求小孩的个人意见。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 对于双方所生小孩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另一方月收入的20-30%。
2012-11-18 23: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