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23(小年)我家屋内地面埋置的自来水管子由于工程质量问题漏水,后来自己维修花费近700多元;正月在6楼房顶的太阳能管子,不知谁家放鞭炮被炸坏10根管,损失800多元;由于地下室外面的污水下水管道漏水,浸入我家的地下室内,致使地下室内的皮鞋、衣裤发毛,面粉硬结。10末凌晨3点,有小偷进入室内,家中财物被盗。请问:以上的损失是否应由物业公司赔偿?物业费是否可以少缴纳或不缴纳?
物业公司有一定的责任,具体要看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
2012-11-19 10: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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