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住院,主治医生诊断为多发性肌炎,未做肿瘤排查,造成漏诊。第二 次住院,另一位主治医生仍然按照多发性肌炎治疗,在其住院病历中子宫B超 显示右侧附件区探及79×63mm的混合回声,无回声和较强回声为主,其内探 及点状血流信号,但主治医生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和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及家 属对此一无所知。使患者未能及时得到治疗,延误治疗长达6个多月,最后死 于卵巢癌晚期。 医生以从没有看到此B超检查单为由推脱责任,并伪造入院记录上的患者签名。 请问,能鉴定医院承担多少责任?参与度又是多少?
可以通过鉴定解决该问题,如需具体帮助,可以联系我
2012-11-19 16:14:05
申请鉴定,以鉴定结论为准
2012-11-19 13: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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