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是现役军人已婚,乙方与甲方是曾经的恋人,两人一直电话短信联系,但乙方没有要求甲方离婚,现在甲方的妻子要起诉乙方,请问乙方触犯法律了吗?军事法院会受理吗??
根据刑法第259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罪是自诉罪名,也就是甲方妻子可以以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审理。但乙方是否构成犯罪目前很难说,至少要看:1.乙方是否明智甲方是军人且已结婚;2.乙方是否与甲方同居或结婚。 仅仅短信或通话记录并不能符合刑法259条的犯罪构成,仅凭此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2012-11-20 13:3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