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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解除?

咨询者 : fa412015 - 辽宁     时间 : 2012-11-20 14:46:51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百忙之中打扰您了。律师您好,百忙之中打扰您了向您咨询:我的劳动合同还有1年到期,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甲乙双方都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我目前工作无差错,只是公司架构调整,有可能重组。 若公司提前1个月通知我解除合同,而我又不想被劝退,我应怎样应对?毕竟面对一个企业,我们个人是弱小的,这种情况没了工作,感觉很不公平。 盼望您从专业角度给予回复,谢谢啊! 还有几点咨询: 1、若我仍想继续服务公司,则须向沈阳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恢复劳动关系的申请吗?一般会被支持吧? 2、若我不想恢复劳动关系,可提出的双倍赔偿是怎样计算的? 3、若我后期找到了新工作,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是否只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递交公司申请即可?公司是否是无权无理拖拉的?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你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你无须向沈阳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恢复劳动关系的申请。 2、你不想恢复劳动关系,可提出的双倍赔偿是按照你工作的时间,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你2个月的工资。 3、你主动辞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公司无权拖延时间。

2012-11-20 14: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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