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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非正当转让的追诉期是多久??

咨询者 : fa410432 - 江苏     时间 : 2012-11-20 15:21:30    状态 : 已解决



1995年甲与妻子闹离婚,且欠妻子姐姐乙六万元(当时有欠条后丢失),后来甲口头将其名下房产转让给乙,但没办理过户手续,乙便居住于此。 97年由于甲失踪联系不上,法院判决甲夫妻双方离婚,并且所有财产归其妻子所有。 同年乙以赠与的名义将该房产转卖给丙,乙冒名顶替甲签名过户给丙(丙知道不是甲本人),丙已支付相应金额给乙。 现2012年,甲又出现,以当年不是本人签字过户为名,上诉法院要求要回房产,请问其胜诉的几率有多大?该房产非正当转让的追诉期是多久?甲财产已判给前妻所有,甲是否还有追诉权?另外,丙该怎么样维权?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诉讼时效是2年,甲无权起诉要回房屋。 2、丙可以要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2-11-20 16:02:43

钟桂明   [江西]    15979743111

一、甲财产应归甲前妻所有,如有异议,甲可申诉。二、丙可向乙主张返还已支付的相应金额。

2012-11-20 16:18:09

刘建平   [江苏]   

无法向丙提出要求。只能向乙提出请求。

2012-11-20 19:23:36

梁斌   [江苏]    13815066585

最长诉讼时效20年,建议带资料来律师所详谈

2012-11-21 1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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