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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兆早产?

咨询者 : fa412133 - 山东     时间 : 2012-11-20 20:52:38    状态 : 已解决



我对象在一家台企工作,工作时间为12小时,上4休2,工作性质有频繁弯腰,在怀孕33周+3天时出现先兆早产住院治疗,这属于工伤吗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路焜   [北京]    13811664295

属于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赔偿。另外,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超出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2012-11-20 2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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