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之前我提问了这个问题,但是表达的不完整,所有可能有一些理解上的问题,我从新改了一遍,麻烦您再给看看:我的父母膝下有我和姐姐二人,现母亲已经过世,老房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母亲那一份,现在分到了我和姐姐以及父亲的头上,因为父母农村房基地的老房太老了,父亲将之前的老房遗赠给我的儿子(即他的外孙)后,由我的儿子出资将老房整个拆除后翻盖了一遍(姐姐只是口头应允可以翻盖新房,没有立下字据),最近有拆迁的消息,我的姐姐要求分割翻新房屋或拆迁所得房屋的财产,请问姐姐的要求合理么?之前父亲的赠予行为合法么?如果拆迁是房基地的使用权有她一部分还是新建房屋也有她一部分呢?麻烦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