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买了楼房 交了首付百分之三十 没有签合同 3705/平 共73.64平 总房款 273000 元 还没有签合同 准备签合同的时候 说 房产局审核 平数是75.58 又多了 2平 还要交钱 怎么办 如果不想买了 有违约金吗
开发商增加面积的行为属于违约,对于多出的面积应该由开发商购买,你享有产权。
2012-11-21 19:32:46
虽然合同未签,但支付了首付款并且对方接受了,则合同依法成立。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按照实际面积据实结算。因此,如果您不想买了,会有一定的违约责任。
2012-11-21 19:35:31
开发商违约在先,但违约比例并没有达到可以解除合同的程度,多出的两平方价款应当由开发商承担。建议面谈。
2012-11-21 2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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