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劳务纠纷问题想要咨询下。我在一家福建制衣加工厂工作了5个多月、因为劳动时间太长无法支撑。故辞职、然老板只结了总工资的70%剩余的30%拒付。于是我找了村委会。村委会说只是口头与老板达成协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法调解。叫我找镇里面。镇里面也说我已经拿了70%的工资无法调解。我在想难道那70%我就不该拿吗?剩余的30%我就不能去要了吗?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并要求工厂支付你除第一个月外的双倍工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要求工厂补交你的社保。
2012-11-22 09:23:43
可以先通过劳动监察处理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012-11-22 09:54:41
要有证据证明还有30%未付。有证据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2012-11-22 17:18:04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2012-11-22 18:18:2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2-11-22 19:33:40
最好带上资料找律师咨询。
2012-11-23 09: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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