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五年,公司从2009年交生育险,2011年10月份怀孕,2012年6月份生了孩子,10月份来公司上班,由于让我倒夜班没有人看孩子,如果我辞职以后,生育险和生孩子报销的费用能否发给我。
生育险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以用于女职工生育时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待遇费用,职工在职期间,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基金会给予报销,辞职以后,生育保险金是不能返还的,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是应该给予的。
2012-11-22 14:30:54
建议办理完生育险报账手续后再处理辞职问题。
2012-11-22 14: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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