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两地分居8年,为了女儿我一直没有提出离婚。 前些天与妻子发生争吵后,妻子私自将已上小学五年级的女儿带走。未办理转学手续,也未带走户口本。我知情后立即联系妻子,但是她说要带女儿去她工作地上学。经我知悉女儿一直未上学,请问我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女儿。谢谢。
你们夫妻并未离婚只是分居,夫妻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及责任,你如果不提出离婚是无法提出要求抚养女儿的诉求的,法院也不会受理。但是如果提出离婚起诉,可以要求抚养女儿。抚养子女的法律规定是: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十周岁以内孩子要看由谁抚养适宜;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要征求小孩的个人意见。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
2012-11-22 20: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