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8岁、我前几天骑摩托车带了一个朋友、在回家的路上和一个30多岁骑摩托车的人发生了争执。我朋友用利器伤了对方、然后就骑车跑了、后来对方报了案记下了我的摩托车牌照然后找到了我家、叫我赔钱、但是我没有出手、是我朋友伤的他、对方找不到我朋友就叫我出2000块钱。我是否有责任出这么多钱?
您无责任赔偿,可报警!
2012-11-22 23:07:22
向警方说明情况,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2012-11-23 09:13:56
可以进行报案。
2012-11-23 15:39:49
与你无关。
2012-11-25 09: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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