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在珠海,现在要从珠海搬到四会,相隔几百公里,我们这些员工有不愿意去的,也给公司签定了有效的劳动合同,现在在公司做了三年6个月多了,公司搬了以后营业执照不变,还向珠海纳税,请问我们要吧申请赔偿吗?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可以
2012-11-24 12:37:25
你们可以要求补偿四个月本人工资。
2012-11-24 15:26:47
用人单位 跨市搬迁,员工不同意去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2012-11-24 18: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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