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妹妹登记结婚后,由于夫妻经常因一些琐事争吵,而且争吵时婆家人蛮横不讲理,只说自己这边的理,因我母亲体弱多病,妹妹时常要回家来照顾母亲,现妹妹想和丈夫离婚,妹妹和妹夫结婚时夫家给三万钱用于结婚用,这三万元不是彩礼钱,是妹妹和妹夫结婚时买家具衣服之类的钱,妹妹怕离婚后夫家以种种借口要妹妹把用作结婚的3万元拿出来,(例如:指控妹妹骗婚之类的),妹妹之前交了6千多元的养老保险,这6千多元是妹夫和妹妹结婚之前的钱,那如果妹妹和妹夫离婚后,妹夫有权索要这6千多元钱和用于结婚的这三万元钱吗?
这6千多元钱和用于结婚的这三万元钱属于他们夫妻的正常生活开支,你妹夫是无权要回去的,离婚是自由的,你妹夫无权以离婚为由要回这些钱,法律是不支持她的这项请求的。
2012-11-25 17: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