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的四月份在上海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横穿马路被我单位的车撞上,由于医疗费用的赔偿未达成一致,对方将我和单位告上法庭,当时我是为单位出车,但现在单位不想承担责任,想让我个人承担,和车的所有人承担,现在我是第一被告,公司是第二被告,保险公司是第三被告,假如我现在不能出庭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你的不能出庭会有两种结果:一、法院会继续审理,缺席判决,但缺席判决的结果往往会对你不太公平。二、法院会中止审理,因为你是第一被告,在责任承担的划分上必须要和公司和保险公司商量才能解决。 胡海春律师,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高级执业律师,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免费咨询电话:15612600035 ;13718884563(仅限短信咨询)
2012-11-30 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