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小区的业主,上星期六因为刮风下雨,星期天早上起床我发现我们家电热水器坏了,抽油烟机不工作了,其它电器都很好,灯也好着呢,下楼的时候我又发现我们楼梯口的电楼门也坏了,楼道的声控灯都不亮了,中午的时候得知我们楼上好几家用户的电器盒灯具都有烧坏的,我们去找了物业,他们说是不明原因零线被烧了,责任无法界定,他们不管,要各家维修各家的!我觉得应该让他们给我们一个说法!我们应该怎么样为自己维权?
针对居民家用电器损坏赔偿,如何进行维权建议考虑以下思路: 1、首先应确定供电线路产权归属问题,即你们小区供电是属于临时用电,并由物业管理的,还是供电局直供?若产权界定点是清晰的,那么归谁管理就应由谁来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你们除向物业反映外,也应立即将问题向当地供电部门投诉。 2、若出现产权界定不清,上述两家单位互相推诿,均不肯承担责任,业主可以将两家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
2012-11-27 17: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