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意外死亡,儿媳拒绝赡养其父母。 问题: 1、老人能否要求收回分家时分给他家的财产(财产为农村的房屋和田地)?适用于哪部法律的哪条? 2、儿媳是否有义务赡养老人?适用于哪部法律的哪条?
1可以主张继承;2没有赡养义务。
2012-11-27 16:47:46
第一:不可以收回分家时分给他家的财产,但是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的财产,具体份额依据继承法来确定。 第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但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的扶养是道德层面的。
2012-11-27 16:58:31
一、根据继承法,父母可以按份继承死者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田地的使用权和分家时的财产。 二、根据婚姻法,夫妻一方死亡婚姻自然终止,因此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2012-11-27 23: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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