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今年19岁,家在吉林,在黑龙江安达一家工厂下料时切断右手食指和中指各三分之一,没有劳动合同,工厂承诺给7万元赔偿,先付2万元,在以后每年给2万元,然后让我弟弟仍上班,看工作情况再给最后一万元。这样合理么?我们想多要些赔偿怎么办?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尔后主张补偿。
2012-11-27 17:41:27
该做法是不合理的,但我建议还是考虑接受,然后在研究其他的后续赔偿问题
2012-11-27 19: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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