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九月份从一个单位换到另一个单位,在离开单位之前没有给单位说明,因为本人与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本人离开原单位后,工地主任以没人接替我的工作为由,找人帮忙整理了一下资料,就把我8月和9月份的奖金分掉了,总共4000多元人民币。
涉嫌侵占罪,报警!可起诉要求退还!
2012-11-28 11:29:48
可以举报对方
2012-11-28 12:58:47
可起诉要求退还
2012-11-30 1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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