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友因为无照经营服装,被工商局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第五项“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扣押了现金30000元。我想请教,工商局能根据该条款扣款吗?
工商局可以根据该办法进行处罚。
2012-11-29 07: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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