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婆婆在我们 结婚以前买了一处房子,以前贷款都是我们在还,现在我们没有能力还了,公婆却说如果不还以后就不给我们住,我想请问我们对这个房子是不 是什么权利也没有,如果他们愿意把房本改成我们的名字,那么我们又有些什么权利。我老公结婚之前的钱是全部交给他父母的,应该讲首付不全是公婆的钱,那我现在最好的办法是什么。谢谢
1、如果房屋是公婆买的,应属于他们的财产,由于贷款是你们婚后还的,你们还的那部分应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房屋产权的名字改为你们的名字,应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你老公结婚前把工资全交给父母,那么,该房应属于他们的家庭共有财产。 4、最好的办法是协商解决目前的问题。
2012-12-01 16: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