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乙曾用甲的名字买了辆车(双方口头同意但无任何书面协议)。甲是车主,乙是实际购车人和使用者。甲后来不想承担将来可能由乙事故(如肇事逃逸,无力赔偿等)造成赔偿的风险隐患,同时想收回此购车指标自己重新购车。甲这样做有无法律依据?他如何做才能实现?
建议到律所详谈
2012-12-02 15:32:13
甲可以与乙协商解决,不成时,甲可以起诉到法院.
2012-12-02 15:50:10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甲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2012-12-02 16:08:52
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诉讼解决。
2012-12-02 17:51:33
规避限购政策借名购车,若买方无购车指标,难受法律保护。
2012-12-02 21:00:44
可以向法院诉讼解决。
2012-12-02 2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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