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个小店,现在双方都不再想继续经营下去了,他让我签一个散伙协议,里面有一条是说双方及亲属不得在原址上经营以前所经营的项目,否则按每个月一千元赔偿对方,我不知道这一条是否有效?
如果双方已经散伙并清算完毕,则任何一方无权限制对方。
2012-12-02 17: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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