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2007年跟四川简阳一家公司签定了三份合同,其中两个合同在2008年10月验收完成,但合同款一直未付清,之前我们曾多次去讨要,一直未结清。近期他们单位更换主要领导后,再去追要已经不认帐,我们才想到采取法律手段,但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我想请问下法律规定的时效问题,难道对方欠帐两年我未起诉的话,法律会支持对方欠帐不还吗?恳请大家能给我提供较细致的回答,感谢!
如果你有证据你们一直在追讨欠款的话,比如电话录音、或者是欠条之类,诉讼时效是没有问题的。 贾霆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中国死刑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咨询律师。《上海法治报》、《和谐法制网》特约撰稿人,《中国网》、《法邦网》、《华律网》等知名网站和《知音》杂志社特邀法治评论员。 十五年法律工作经验,参与过数百起故意杀人、抢劫、绑架、贩毒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办案足迹走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多次为身陷囹圄的嫌疑人洗脱冤屈,为犯下死罪的被告人起死回生,以捍卫法治的正义理念、精益求精的专业知识一次次演绎“枪下留人”的故事。吴英案发生后,曾经先后被当地市、省两级法院判处死刑,上报最高法院复核后,贾霆律师在《中国网》、《法邦网》、《天涯论坛》等媒体发表时评文章《吴英,尚有免死理由》,准确地预测了案件的最终结果:改判死缓。 贾霆律师代理过“内蒙某市公安局副局长滥用职权致人死亡案”、 “乌海金店抢劫杀人案”、“吉水金店抢劫杀人案”、“刘XX故意杀人案”、“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等轰动全国的案件,成功案例多次被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制晚报》、《京华时报》、《上海法治报》等媒体报道,接受过多家电视台记者专访。部分经典案例已经被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选编为案例教材。 2011年1月,贾霆律师入选《中国著名律师办案实录》一书; 2011年3月在“第二届中国律师原创文章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另外,著有23万字办案手记《法庭较量》。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死刑复核 。 执业理念:“你寄我一份沉重的托付,我还你一个生命的希望!” 电话: 13552876488 。 QQ:274692942. 邮箱:13552876488@163.com.
2012-12-03 10:35:25
1、合同款一直未付清,之前您们曾多次去讨要,如能提供证据证明您曾多次去讨要,您们已经在行使权利,中断了诉讼时效。不存在过了诉讼时效的问题。 2、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2012-12-03 16: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