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分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总部是否可以调动?辞职,该怎样赔偿??

咨询者 : fa415842 - 海南     时间 : 2012-12-03 15:29:32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一名私企的管理者,2010年前在集团的分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并与该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但是在2010年就调离到另一个分公司,工作半年后又调到另一家公司,至今已经换了四家分公司,调动也无任何理由,至今无明确的劳务关系,调来调去严重影响到了本人的工作能力的发挥,收入也受到了严重影响,如果我提出辞职,请问,该如何向企业提出赔偿?输入需要咨询的内容!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曾祥锋   [安徽]    13866722060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确定,如果有此规定,是可以调动的

2012-12-03 16:33:48

孙海军   [河南]    15037217827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该劳动合同仍然可以认为是和总公司签订,所以总公司可以调动

2012-12-16 10:53:5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