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请了一名业务员,工作了5、6个月,没有签劳务合同。后两个月没有任何业绩,公司将其工资发了之后将其解聘。当时此人也没有不满。过了一个月后公司接到劳动局打的电话说公司与此人有劳动纠纷,现在公司应怎么处理?
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5至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012-12-04 11:38:27
首先,公司要确定这属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这样处理依据是不同的。
2012-12-04 15:56:04
可协商解决。
2012-12-05 15:15:48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
2012-12-10 16: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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