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家的狗在外面栓,然后下雨淋着狗了,我就把他家的狗牵到门口,后来咬到别人家的小孩了!我有责任吗?
你将房东家的狗牵到门口属于无因管理行为,狗咬到别人家的小孩了你不应当承担责任。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7-01 16:33:49
狗的主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你没有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01 16:51:15
一、《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你的陈述,房东是狗的饲养人、你是狗的管理人,如果邻居家小孩只是从旁边经过,没有去挑逗狗,那么你与房东都要对邻居家小孩被咬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你没有合同的义务,却为他人(房东)的利益去管理狗,这在法律上叫做“无因管理”,但是你没有尽到管理的注意义务,所以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2010-07-01 22:12:26
你好! 应当由狗的主人承担责任,《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10-07-02 20: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