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被狗咬?

咨询者 : fa124285 - 河南     时间 : 2010-07-01 16:41:00    状态 : 已解决



房东家的狗在外面栓,然后下雨淋着狗了,我就把他家的狗牵到门口,后来咬到别人家的小孩了!我有责任吗?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将房东家的狗牵到门口属于无因管理行为,狗咬到别人家的小孩了你不应当承担责任。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7-01 16:33:4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狗的主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你没有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01 16:51:15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你没有责任

2010-07-01 18:22:46

  []   

我认为你有一定部分责任,你没有尽到该进的注意义务。

2010-07-01 18:37:39

陈宗荣   [福建]    13960662021

一、《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你的陈述,房东是狗的饲养人、你是狗的管理人,如果邻居家小孩只是从旁边经过,没有去挑逗狗,那么你与房东都要对邻居家小孩被咬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你没有合同的义务,却为他人(房东)的利益去管理狗,这在法律上叫做“无因管理”,但是你没有尽到管理的注意义务,所以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2010-07-01 22:12:26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应当由狗的主人承担责任,《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10-07-02 20:20:59

李志刚   [河南]    13839031602

应该有狗的主人赔偿

2010-07-06 16:07:2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