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年前买了一辆单位车,未办理过户,现已转让他人,有协议为证,现此车有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人逃跑,找到我,请问车的买主找不到了,我有赔偿责任吗?
事故发生在2010年7月1日之前事故责任人承担责任,你承担连带责任;事故发生在7月1日之后,事故责任人承担责任,你无须承担责任。
2010-07-01 21:00:13
在车主不是驾驶人的情况下,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取消了车主的赔偿责任。这是新法和旧法的区别之一,放心吧,事故的赔偿责任应该由事故责任人来承担,和你无关。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01 21:50:14
事故的赔偿责任应该由事故责任人来承担
2010-07-02 19:19:04
你好! 《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取消了车主的赔偿责任。你不必赔偿。
2010-07-02 19: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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