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离异后父亲跟一个女的结婚,后来因在家族宅基地上加建房子,房子总共七层我爸三兄弟,每人建了两层,但房产证上只有三层(只报建了三层,后面加建的都没报建),户主是我奶奶,我们要了四层和六层,是不可能办到房产证的。因加建的时候不够钱,我爸就把再婚的女的房子的房产证拿来抵押贷款(贷款一直都是我在还),加上我爸和我另外出一部分钱筹齐了建房子的钱。我爸明确表态,房子以后是归我所有和处理,但我爸再婚的那个女人不同意,认为她有出钱,她应该也有处置权,现在我想咨询一下,万一我爸有什么事情,房子的归属权以及处理权应该是谁拥有呢?
该房产的所有权还要看房产证的产权人是谁,如果产权是你奶奶的户名,那么只有在你奶奶去世后你父亲可以享有法定继承权,假如你父亲去世后他的财产由你的继母继承一半后,剩下的一半由你与她共同继承。
2012-12-06 16: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