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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异父亲,以“赡养费”为由向子女索要十余万。法庭如何判决??

咨询者 : fa416884 - 北京     时间 : 2012-12-07 09:46:59    状态 : 已解决



多年前离异的父亲,再婚2次,并在将房产、存款悉数留给再婚老婆之后再次离婚,现每月领取社保金千余元(达到了当地基本生活水准)。 向亲生子女索要十余万(亲口说这些钱用来再找老婆、还债),遭到拒绝后以“赡养费”为由起诉。法庭将如何判决?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其起诉的理由不成立,应驳回其起诉。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婚姻家庭方面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2012-12-07 08:46:17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驳回起诉

2012-12-07 09:42:06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积极应诉就是了。Q Q2497652768

2012-12-07 10:21:13

王文杰   [北京]    18211188356

无论对方要钱以后的用途如何,按照北京的生活水平,有子女支付一定的费用满足生活开支就可以了,至于再婚使用,子女没有义务支付该笔资金

2012-12-07 16:14:43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驳回起诉

2012-12-07 16:20:1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你父亲的要求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2012-12-07 21: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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