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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突然辞退员工的赔偿?

咨询者 : fa417266 - 北京     时间 : 2012-12-08 16:35:12    状态 : 已解决



今年七月份我去了在内蒙注册的一家公司设在北京的销售中心,地址朝阳区. 同时也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合同一直没有给我一份.让我自己在北京缴纳社保,然后给我补齐公司应该缴纳的那部分. 然后12月初公司召集北京的四个业务员开会,突然说公司要把产品交给代理商来销售,现有的公司业务人员就地遣散.只是口头通知明天不要来上班了,没有任何书面文件. 我们几个人肯定不同意公司的决定,提出要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给予相应赔偿. 首先公司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辞职,所以要补偿这30天的工资. 其次公司在员工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提前终止了劳动合同,应该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包括各项奖金补助. 第三就是把公司应该缴纳的社保给我补齐,我有相关已经缴纳过的证据 请问我向公司提的三点赔偿是否合理,有无具体相关法律条文. 另外公司不想给以上三点赔偿,想和我们一直耗下去,11月份的工资也没有给. 如果我们几个人不理会公司的口头辞退,照常去公司上班,是不是合理的?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申请仲裁解决

2012-12-08 18:12:34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需要辞退证据,否则很难维权,可以继续上班

2012-12-08 19:19:45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继续上班

2012-12-08 20:50:31

邢珂铭   [北京]    18600925523

没有书面通知不能算通知辞退。

2012-12-08 22:01:34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无书面通知不能算通知辞退。

2012-12-08 2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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