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未婚先育,目前还没有结婚证,现在和男方已经分居,因男方品行不好,也不好好上班 还有有不良嗜好,请问我是否能得到孩子抚养权?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不要办理离婚登记,法院也不受理解除同居的诉讼。但对于同居期间共同添置的共同财产和生育的小孩的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十周岁以内孩子要看由谁抚养适宜;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要征求小孩的个人意见。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
2012-12-09 15:34:15
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不属于夫妻关系,孩子优先考虑女方抚养,男方品行不好,也不好好上班,男方的这些情形是不适合抚养孩子的,你可以依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2012-12-09 17: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