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在一个私企电脑公司当店长,工作了10多年,在2010年底被意外查出脑瘤,并做了开颅手术,确诊为罕见的多形性黄色星型脑胶质瘤二级。到现在已有2年,恢复的还可以,就是有健忘和抽搐的情况,术后2011年曾要求回到原单位工作了2个月,因继续化疗又停止上班,到现在保险上了大概一共4到5年吧,从去年到现在她的公司一直找我们家,让我妈妈把我妹关系和保险迁回我们所属的街道,不想在承担保险费用。我妹妹这种情况,就是能上班,也没有人愿意要啊。这两年的治疗手术,放疗,化疗... ...一个普通家庭实在没有能力在这个时候,再拿出1万元来交保险费了。(我们的父亲是在新疆的退伍军人已经快70了,异地没有保险,爸爸妈妈两个人的退休费加起来不到3千,他们管妹妹治病,还要开销生活,我妹妹在病前2年离的婚,有个男孩由她抚养,在她病了之后,因为这些情况,我妈给她申请了低保,低保费1200元,她们公司也知道这个事,也提过,可是我妹妹常年的喝汤药,专家挂一个号就50 ,是自费的,每半个月拿一次药,一次14副,每次都得一千多,就是有保险,门诊一年5500都不够用的,听起来应该有钱,其实哪有富余???)求求你们好心人吧,帮帮我们出出主意吧,我们该怎么办啊?
肯定不能永远待在单位,对于患病职工,法律规定,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最终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是时间的长短罢了,所以,你们还是要想其他办法。不过,只要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单位是不能停保险的。
2012-12-10 07:24:21
医疗期满仍无法正常工作的,单位可以与你妹妹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后就没有给你妹妹缴保险发工资的义务了。至于你妹妹的病,无论花多少钱法律层面上讲,与单位没有关系
2012-12-10 11: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