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爸是一个小区的保安,按规定我爸爸一个月可以调休两天,上周我爸爸向保安队的班长提出调休一天,批准了,可是班长没有跟保安队队长说,第二天队长就写一张误工罚款单给我爸,我爸爸和他说明原因,对方还是认定误工,当时我爸爸就把误工单给撕毁了。第二天在我爸爸上班时间保安队队长就带了几名同乡打我爸爸,我爸爸被摔了个耳光他没还手,当时我爸爸报警了,警察来协调。之后我爸爸有去医院检查认定是轻伤。要求单位处理此事,并要求当事人索赔医药费,可是单位及当事人都不理会。无奈之下去公安局立案,可是公安局的人不接手说找当天处理此事的人接手此事,当天处理此事的警察正好这几天休息。请问,我到底应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才能帮我爸爸讨回一个公道。谢谢!
如果你父亲的伤达到轻伤,那么动手的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你要求派出所立案,派出所应予以立案处理。如果不予立案你可以向其所属的公安局申诉。
2012-12-10 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