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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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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问题?

咨询者 : fa417977 - 福建     时间 : 2012-12-11 12:44:04    状态 : 已解决



电器公司发货多发了几件电器给我,价值大概一万。我不还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对方多发给你的货物,属于对方的失误造成的,你不还的话,属于不当得利,对方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你返还多收的货物,这是你的法律责任。

2012-12-11 12:51:08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需要负法律责任

2012-12-11 13:09:52

张猛   [山东]    400-817-8888

你多收取的货物的行为构成法律上不当得利,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负返还原物的民事责任。如有其它疑问,可电话咨询律师。张猛 13361002675

2012-12-11 13:11:40

陈福猛   [福建]    13606927210

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2012-12-12 11:25:43

蔡文明   [福建]    13788822295

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本解答张助理提供)

2012-12-13 14: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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