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公司发货多发了几件电器给我,价值大概一万。我不还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对方多发给你的货物,属于对方的失误造成的,你不还的话,属于不当得利,对方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你返还多收的货物,这是你的法律责任。
2012-12-11 12:51:08
需要负法律责任
2012-12-11 13:09:52
你多收取的货物的行为构成法律上不当得利,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负返还原物的民事责任。如有其它疑问,可电话咨询律师。张猛 13361002675
2012-12-11 13:11:40
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2012-12-12 11:25:43
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本解答张助理提供)
2012-12-13 14: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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