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学校眼镜店免费修整镜架,她们给我折断了,说免费服务不赔偿,请问下法律是怎么规定这些的???谢了
眼镜店免费服务不能免除其损坏物品的赔偿责任,任何人损坏物品都是要赔偿的,眼镜店也不能例外,免费服务是眼镜店对外的承诺,其和赔偿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你有权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12-12-11 20:28:29
眼镜店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免费服务属于单方承诺的约定,等于你们之间合同已成立。损坏你的物品,当然要照价赔偿了。你可以先和她们协商,协商不成,去消协投诉或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都可以。
2012-12-11 23: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