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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纠纷?

咨询者 : fa418068 - 湖北     时间 : 2012-12-11 16:58:13    状态 : 已解决



我到学校眼镜店免费修整镜架,她们给我折断了,说免费服务不赔偿,请问下法律是怎么规定这些的???谢了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眼睛店是在修理过程中损坏你的镜架的,虽然是免费修理,但损坏你的财物的,必须进行赔偿。协商不成,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

2012-12-11 18:44:5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眼镜店免费服务不能免除其损坏物品的赔偿责任,任何人损坏物品都是要赔偿的,眼镜店也不能例外,免费服务是眼镜店对外的承诺,其和赔偿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你有权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12-12-11 20:28:29

周立   [河南]    18238581365

眼镜店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免费服务属于单方承诺的约定,等于你们之间合同已成立。损坏你的物品,当然要照价赔偿了。你可以先和她们协商,协商不成,去消协投诉或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都可以。

2012-12-11 23: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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