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和父母做生意开起来的店铺,,开店的房子也是我父母的,现在我和哥哥都是结婚不久,我要另开店,现在父母要把房子和店铺(生意很好)都给哥哥经营,我在这个店里干八年了,年底我就不干了,我父母会给我发工资,给我发我一年的工资,但是房子和店铺就这样给哥哥了吗,我不应该得到点什么吗?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处理呢
店铺是家庭共同财产,不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对店铺进行分割或者要求得到补偿。 胡海春律师,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高级执业律师,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免费咨询电话:15612600035 ;13718884563(仅限短信咨询)
2012-12-13 20:5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