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4年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单位不再与我续签。单位从04年到07年一直未给我上保险,且月月从我工资中扣除了我自己应该缴纳的那部分,其中社保今年10月份以补交,住房公积金一直未交。我现在除了可以要求赔偿5个月的工资外,住房公积金部分可不可以要求单位把应当上的那部分一并补偿给我
如果已经扣除而为缴纳可要求补偿
2012-12-11 20:01:1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2-12-11 17:39:26
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缴纳
2012-12-11 18:17:16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
2012-12-11 20:55:30
2012-12-12 10: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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