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现年13岁,在读县中学初三,于12.7号,午饭后在学校操场和同学打闹草成左锁骨骨折,请问学校和对方学生应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对方学生家长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至于学校,是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2012-12-12 09:16:49
学校无责任。您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012-12-12 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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