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交通肇事?

咨询者 : fa417616 - 广东     时间 : 2012-12-12 18:35:11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于12月8号晚上11点左右撞了一个行人,之后因为害怕直接开车离开了,于12月9号上午10左右到交警队自首了,现在对方伤势为轻微脑震荡,右脚脚踝骨折,已做手术了,脚上打了2个钢丁,本人已经垫付全部医药费,现在想找伤者协商,对方说要到出院后再说,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交警那边会怎么处理我?会拘留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因有逃逸的行为,所以事故认定你应是全责。如果被害人没有达到重伤标准,则你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待受伤人治疗结束,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后可申请交警调解。

2012-12-12 18:55:06

刘泽政   [北京]    15810749896

你现在需要等待交通行政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的认定对伤者进行赔偿即可,你这种情况应当不需要拘留。

2012-12-12 18:57:48

钟海尔   [广东]    13642230467

你是全责 属于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

2012-12-12 19:26:43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应该不会拘留,因此伤害情况并不严重. 尽量和对方协商,交警只能做事故认定.

2012-12-13 16:12:3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