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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裁员赔偿?

咨询者 : fa418555 - 浙江     时间 : 2012-12-13 09:11:49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公司总部在上海,由于资金问题要关闭各省内的办事处。我是2011年4月进该公司,当时是签了一年的合同;在2012年4月公司与我们签了8年的合同,现要裁员应该怎样赔偿?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薛为华   [上海]    400-817-8888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1条之规定的经济性裁员,一般企业应制订相应裁员经济补偿方案,并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员方案向劳动部门报告,对于经济补偿方案可以高于法定标准,但仅从法定来考虑的话,则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您的工龄来计算为两个月经济补偿金。所以,只要不低于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企业的做法都不违法。

2012-12-13 1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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