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还没有成立,但是和一个集团公司合作,他们帮发工资。但是在一年前就已经请有员工开始工作了,但是没有成立公司,所以劳动合同也没有签??这样合法吗?还有就是因某位员工每个月经常迟到,请假平均每个月5-6次,现在想解聘这名员工,这样是否合法??
你好!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虽然公司没有成立,但是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迟到和请假行为如果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根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2-12-13 11:22:23
公司属于设立中公司,与员工存在雇佣劳动关系,如果员工出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以通知当事人解除雇佣合同。
2012-12-13 11:16:53
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以企业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予以解聘
2012-12-13 12: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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