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来单位的时候签合同了,但合同上没有写明工作时间,是上两天休两天的,早7:30-17:30,但现在要改成7:30-16:30双休的工作形式,由于我之前是每月休息15天,现在领导让正常双休,我不想这么上班,但领导说是单位就这么安排的,没办法改变,也不会涨工资,我这种情况合理么?
只要不超过8小时,劳动合同时间安排是合理的,但因为劳动时间比原来增加很多,你可与单位协商增加相应劳动报酬,如协商未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2-12-13 10:49:18
单位的做法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是合法的。
2012-12-13 11: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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