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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职老板不给工资?

咨询者 : fa418609 - 广东     时间 : 2012-12-13 11:39:05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在一私人公司做门市,工作期间同同事两人一起卖了公司1000元的货物,辞职后,老板以此事为理由,说账还没有查清,还要过两过月才能够查清,而拖欠1个月20天的工资.我不知道这卖了公司1000元货物算不算职务侵占,要是算那要担什么样的责任.也是因这个原因我不知道要不要去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职务侵占,返还单位的损失即可。

2012-12-13 12:28:08

路焜   [北京]    13811664295

这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公司拖欠工资,属于公司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并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们出卖公司的货物,属于你们违法,应将出卖货物所得价款返还给公司。

2012-12-13 14: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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