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小心撞到人了--(是我自己不小心分心出事 按全责负责) 伤者大腿内侧掉了一块肉。。可见骨头 。伤口长度10cm以上 但是医生说 未伤及神经血管。做了一次植皮手术。已经住院10天了,再过10天可以出院。 但是我在轻伤鉴定标准里看的是轻伤到10cm 然后就没有了 重伤鉴定里 根本就没有伤口长度深度之类的。 请问和伤者私了应该主要走哪些程序,做伤残鉴定再赔付费用。按以上描述的话应该是怎么的程度?是重伤吗??? 先谢谢律师了!
交通事故不做重伤和轻伤鉴定,只做伤残鉴定。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012-12-13 20: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