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别人借了2万元钱,借条上说好一个季度付一次利息,没说好什么时候归还本金,今年六月份开始利息不负,本金也要不回来,向他要说没有,还说人家某某欠钱跑了,他目前承包了一家宾馆,在营业中,承包的店面也出租出去了,他本人有房产的,好像已经换名了,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谢谢
1、经验告诉我们,对欠款越早行动,收回的成功率越大 2、民间借贷合同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如不行使权利向其索要借款,过了该期限,即丧失胜诉权。 3、您可持借条等证据起诉要求其还款,如其有汽车、房子等财产,可同时对其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万一找不到执行财产,法院可以中止执行,但可以随时恢复,您的权利才能长期得到保障,既有司法机关后盾,同时不受期限限制。 4、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2012-12-13 21:5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