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期间做私单,与外面的公司联合盗窃公司的资料和客户资源放到该公司去做,并联合其他几个员工一起做私单。老板发现后与他谈话并录音,员工在录音中亲口承认了做私单的事实。后该员工被开除,公司在整个过程中损失较大,状告该员工。除了该录音之外,还有该员工电子邮件发的承诺书(承认私单事实并保证以后不做,但事实上继续做,而且变本加厉),该员工做私单的一家公司提供的材料,证明该员工以那家公司名义与他们联系做业务的事实以及在该员工电脑上发现的做私单的证明。但仲裁时,该员工对所有事实全部否认,法官以证据不足为由认为原告败诉。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后续诉讼是否有赢的把握,应该从哪些角度来说明?法官不认可所有证据时该怎么办?
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依法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充分确实的,法院会依法采信证据。关于诉讼主张和辩护观点,建议向律师当面咨询。 带上资料到律所咨询,我们依法解答。如需律师帮助,可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邮箱:lawyerliuziruo@163.com 免费咨询电话13910524458
2012-12-13 22: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