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范有精神病的小伙子在中午午睡时间到我们门市内把刀取走然后去杀死一个人,在拿刀的时候我们的人员在店内休息,没有听到来拿刀的动静。现在死亡者家属通过法律控告我们犯有刑事连带责任。请问。我们是否有责任
精神病人的家属对精神病人是有监护责任的,你们没有事实任何违法行为,在午睡期间精神病人取走了刀,你们对此是没有责任的,死者家属应该向精神病人的家属要求赔偿。
2012-12-14 09:47:37
精神病人的家属对精神病人有监护责任,你们没有事实说明有违法行为,在午睡期间精神病人拿刀,你们对此是没有责任的,死者家属应该向精神病人的家属要求赔偿。可能你们会承担一部分的补偿责任。
2012-12-14 09: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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